信息索引号 00250028-7/2023-2653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住建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3-02-10 发布日期 2023-02-10
附件 【负责人解读】关于《拱墅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优良工地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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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关于《拱墅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优良工地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02-10 17:26:07 点击率:

一、政策制定背景

2021年杭州市区划调整成立新拱墅区,全区建设规模进一步扩大,工程建设体量在五个主城区居于前列。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压力随之增大,作为行业主管部门,需加强对创建优良工地的培育和指导,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因而制定出台《拱墅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优良工地管理办法》(下文简称“管理办法”)。

二、政策编制依据

1.《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浙建〔2020〕1号)

2.杭州市建委《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评选管理办法》(杭建工发〔2020〕175号)。

三、政策编制过程

在充分调研分析和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等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上位政策基础上,结合我区实情形成初稿。并在此基础上征求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意见,反复论证修改并经合法性审查后形成“管理办法”。

四、主要内容简明问答

Q:拱墅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优良工地(以下简称区标化优良工地)的评选方式有哪些?

A:区标化优良工地评选采用过程评价、专家审查和评委会评审相结合方式进行。过程评价由监督机构具体负责,形成过程评价意见;专家审查由专家组对申报资料、企业日常管理和评价资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评价意见;评委会评审由评委会根据过程评价意见、专家组审查意见进行评审,投票确定获奖工程候选名单。

Q:区标化优良工地的申报条件有哪些?

A:区标化优良工地由企业自愿申报,工程需要满足一定规模,施工工地符合相关条件(具体规模要求及相关条件见下方图解),申报区标化优良工地的企业必须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且在本区行政区域范围1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

Q:区标化优良工地的申报创建流程是什么?

A:参加区标化优良工地评选工地由工程的总承包单位提出申报,施工许可证信息存在两家以上(含二家)承建单位的,应采取联合方式申报。企业应在开工前将创建计划列入安全生产年度管理目标,制定工程创建标化优良工地实施方案。在工程开工30个工作日内填写创建计划表(附件1),并报监督机构。在评选启动后,申报企业需将申报资料递交到监督机构。

Q:申报材料的准备有哪些注意事项?

A:区标化优良工地申报资料需按照要求准备齐全(具体资料清单见政策原文),统一用A4纸,按照目录顺序装订成册,采用软纸封面(封面上应打印工程名称、申报企业和申报日期),除目录外需编页码。

Q:区标化优良工地的评选流程及评分标准是什么?

A:区住建局成立拱墅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优良工地评选委员会。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区质安监站)。评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区标化优良工地评选日常工作。项目评分采取百分制,由监督机构过程评价分(占50分)和专家评价分(占50分)组成,两者相加得分超过80分的,有资格参选区标化优良工地评委会投票环节。评委会成员根据项目评分、过程评价、专家评价意见,并结合评议情况,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获奖工程。

五、施行时间

本评选办法自2023年3月13日起施行。

六、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杭州市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解读人:陈劲松(区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

何龙飞

政策咨询电话:0571-89505801

4.图解.jpg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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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关于《拱墅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优良工地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00250028-7/2023-26535

公布日期

2023-02-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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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一、政策制定背景

2021年杭州市区划调整成立新拱墅区,全区建设规模进一步扩大,工程建设体量在五个主城区居于前列。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压力随之增大,作为行业主管部门,需加强对创建优良工地的培育和指导,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因而制定出台《拱墅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优良工地管理办法》(下文简称“管理办法”)。

二、政策编制依据

1.《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浙建〔2020〕1号)

2.杭州市建委《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评选管理办法》(杭建工发〔2020〕175号)。

三、政策编制过程

在充分调研分析和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等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上位政策基础上,结合我区实情形成初稿。并在此基础上征求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意见,反复论证修改并经合法性审查后形成“管理办法”。

四、主要内容简明问答

Q:拱墅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优良工地(以下简称区标化优良工地)的评选方式有哪些?

A:区标化优良工地评选采用过程评价、专家审查和评委会评审相结合方式进行。过程评价由监督机构具体负责,形成过程评价意见;专家审查由专家组对申报资料、企业日常管理和评价资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评价意见;评委会评审由评委会根据过程评价意见、专家组审查意见进行评审,投票确定获奖工程候选名单。

Q:区标化优良工地的申报条件有哪些?

A:区标化优良工地由企业自愿申报,工程需要满足一定规模,施工工地符合相关条件(具体规模要求及相关条件见下方图解),申报区标化优良工地的企业必须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且在本区行政区域范围1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

Q:区标化优良工地的申报创建流程是什么?

A:参加区标化优良工地评选工地由工程的总承包单位提出申报,施工许可证信息存在两家以上(含二家)承建单位的,应采取联合方式申报。企业应在开工前将创建计划列入安全生产年度管理目标,制定工程创建标化优良工地实施方案。在工程开工30个工作日内填写创建计划表(附件1),并报监督机构。在评选启动后,申报企业需将申报资料递交到监督机构。

Q:申报材料的准备有哪些注意事项?

A:区标化优良工地申报资料需按照要求准备齐全(具体资料清单见政策原文),统一用A4纸,按照目录顺序装订成册,采用软纸封面(封面上应打印工程名称、申报企业和申报日期),除目录外需编页码。

Q:区标化优良工地的评选流程及评分标准是什么?

A:区住建局成立拱墅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优良工地评选委员会。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区质安监站)。评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区标化优良工地评选日常工作。项目评分采取百分制,由监督机构过程评价分(占50分)和专家评价分(占50分)组成,两者相加得分超过80分的,有资格参选区标化优良工地评委会投票环节。评委会成员根据项目评分、过程评价、专家评价意见,并结合评议情况,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获奖工程。

五、施行时间

本评选办法自2023年3月13日起施行。

六、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杭州市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解读人:陈劲松(区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

何龙飞

政策咨询电话:0571-89505801

4.图解.jpg